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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上次車禍後,今天又車禍了。
上次是下雨天騎太快,沒看到橫向車輛要彎過來而被撞,
今天是我為了找一間店騎很慢,有人要從騎樓騎車出來沒看車而被撞。

今天被撞到後跌下機車,第一的念頭就是:馬的...搞什麼!!!
之前我下雨天騎太快被撞就自認倒楣好了,
這次我時速不到30,還會被撞!!心裡真的幹!!!
爬起來後右邊手臂傳來陣陣刺痛,捲起袖子發現關節處一層薄薄的皮已經消失,
還好不是像上次一樣骨折,更糟的是上次還是左手受傷。
還好被我載有由由沒有什麼傷。

撞到我的人是一個正要騎著他的黑色RS出門的台客,
他將我扶起後用笑來掩飾他一臉的尷尬,一直問我有沒有事,
因為我被撞到後就一直坐在馬路上沒有意識要起來,當時只是在想怎麼那麼倒楣。
那位台客剛好在機車店工作,馬上把我撞的粉碎的後照鏡換新,
他的老闆也出來關心,還是重複著那句"妳有沒有怎麼樣?"
當時有可能是剛吃飽飯的關係,所以覺得很想吐,
還有或許是撞擊後眼球充血的關係,眼前的畫面很像錄影機壞掉一樣,
不過值得慶幸的是沒有像上一次一樣短暫失明,看不到真的很恐怖。
當時只是用力地看著眼前的景物,深怕自己又看不見了,
加上一直有反胃的感覺,所以沒有理任何人問我的問題。
台客跟他的老闆就說:應該是被嚇到了。被嚇到?那我想要你精神賠償我。

由由在幾的禮拜前也因為不小心而騎車摔跤,
今天又摔一次,由由就說好像出一次車禍就會接二連三的被撞。
不過幸好我載她的時候他都沒有什麼受傷,
不然就真的對由由很抱歉了。
總之,這次我就是受了點皮肉傷,其他應該沒有大礙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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