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朋友聊到,房子理所當然要登記女方的名字,不然一點保障都沒有,
甚至舉了自己親哥哥的例子,房貸男方在繳,但房子還是登記在嫂嫂下。


在那一刻之前,我一直覺得誰付錢誰擁有非常合理,
但那一刻起,我開始深思,我的保障呢?


我不是要房子,我甚至不缺房子。
但我真的很認真思考,當最糟糕的情況發生,
我所謂的保障是什麼?

目前,我看不到,也不知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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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後不要再像哄小孩一樣哄我,這不是答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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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所渴望的,就是我得不到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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